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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护理事业5年规划发布,大力支持“互联网+护理”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

时间:2022-08-24  来源:  作者:

 

 

 

 

8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广西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强调创新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相关内容如下:

 

---利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为护理事业增添新活力以信息化和“智慧医疗”为载体,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老年护理服务发展工程,探索推进老年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社区护理服务和延续性护理服务,将护理延伸到社区及家庭。

 

----通过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等形式,建立区域内护理服务网络,实现家门口的高质量护理服务。

 

----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服务的床位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家庭病床和居家护理服务。


----创新护理服务模式,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加大“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范围,以点带面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延续护理服务、上门护理服务等

 

----结合发展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疗健康”等要求,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工作,创新护理服务方式,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护理效能,为患者提供便捷、优质的护理服务。


----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附:政策原文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桂卫医发〔2022〕14号

 


护理工作是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为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护理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22〕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21〕102号)以及“十四五”时期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期间,我区护理事业发展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护理事业取得较好发展,基本满足居民医疗需求,并能充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应急状态,取得了抗疫和发展的阶段性成果。近五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持续深化医改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广西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进程中,取得显著成效。护理队伍持续蓬勃发展。

2020年底,我区注册护士总数16.74万,较2015年的11.32万增加5.42万,增幅达47.88%。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从2015年的2.36增加到2020年的3.34,医护比由2015年的1:1.23提高到1:1.34 ,医护比倒置问题进一步扭转。基层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较2015年增长51.9%,基层护理队伍不断壮大。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超69.81%,护理队伍学历构成进一步优化,专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成立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完善医疗机构三级/二级护理质量管理体系,设专职人员负责护理质量管理。完善护理不良事件报告系统,鼓励护理人员主动报告不良事件,鼓励患者参与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广西各级护理质量控制中心作用,以敏感指标为抓手,加强护理质量分析与评价。

通过持续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实施护士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护理服务质量持续提高,中医护理特色逐步凸显,基层护理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护理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以信息化和“智慧医疗”为载体,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老年护理服务发展工程,探索推进老年居家医疗护理服务、社区护理服务和延续性护理服务,将护理延伸到社区及家庭。护理服务模式持续优化更新,护理方式更加多元,护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惠及更多高龄或失能老年人、出院后患者等行动不便的人群,在疾病预防、治疗、护理和康复、安宁疗护等领域作用强化。全区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占比超过98%,基本实现服务理念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病人为中心”的转变,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护理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和减少护理职业危险,切实保障护士合法权益。全面启动电子化注册后,注册进度接近100%,电子证照申领工作有序推进,护士执业管理更加便捷高效。医疗机构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健全完善,逐步建立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基于护理岗位的护士人力配置、培训、考核等,绩效考核与岗位管理相结合,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护理学科影响力不断增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间的合作交流,加强与国际社会在护理人才培养、业务技术、管理和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广西护理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

(二)“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对护理事业发展提出新局面。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护理事业需要紧紧围绕人民健康需求,构建全面全程、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体系,从而对接群众多元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需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对护理事业发展提出新任务。我区是全国老龄化程度较重的少数民族自治区,老年人口尤其是高龄老人规模基数大、增长速度快,这一态势将在未来5年延续,甚至在更长的时期构成全区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的重要特征。这些对护理服务特别是老年护理服务提出迫切需求,需要不断拓展护理服务领域,有效加大老年护理服务供给。推动高质量发展对护理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护理领域体现在人民群众对差异性、高质量的护理服务需求与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需要进一步从管理、技术、服务、人才等多层次统筹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提升护理同质化水平。

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为护理事业增添新活力。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服务深度融合,不断涌现的卫生健康领域新模式、新产业、新形态,为促进护理服务模式改革、提升护理服务效率,引领我区护理工作升级转型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根本目的,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护理队伍建设,提升护理管理水平,丰富护理服务内涵与外延,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护理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护理工作服务于人民健康,将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护理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建立覆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护理服务体系。

2.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提高护理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这一核心任务,秉持高质量发展观,以护理队伍建设为抓手,加快构建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高质量发展体系。

3.坚持目标问题导向。秉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原则,立足自治区护理资源配置现状和护理领域短板弱项,增加妇儿、老年、康复、中医、社区、居家护理服务供给,着力解决护理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提高护理服务的可及性。

4.坚持与时俱进原则。顺应护理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聚焦护理领域人民群众新需求,把握护理工作规律,依据时代特征,创新护理服务模式,着力推动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破除制约护理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持续增强护理发展的动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我区护理事业发展达到以下目标:

全区护士总量达到22.18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3.96人,护理队伍数量持续增加,素质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结构进一步优化,能够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需要。责任制护理有效落实,护理服务显著改善,更加贴近群众和社会需求。护理内涵不断丰富,护理外延进一步拓展,老年、社区、居家护理服务供给显著增加。护理科学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护理质量持续改进,调动护士积极性的机制逐渐建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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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护理服务体系


1.优化护理资源布局。一是结合我区疾病谱特点及医疗护理需求,在全自治区范围内建立健全覆盖急性期诊疗、慢性期康复、稳定期照护、终末期关怀的护理服务体系。二是健全完善不同医疗机构之间定位明确、分工协作的护理服务体系。医疗机构结合等级和功能定位、按需分类提供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三级医院主要提供疑难、急危重症患者护理;二级医院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护理;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基层医疗机构等主要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强化不同等级医疗机构转诊配套措施。三是提升强化同质化服务水平。创新探索护理服务模式,依托当地综合实力强、护理学科水平高的三级医院,通过医联体、县域医共体、专科联盟等形式,建立区域内护理服务网络,实现家门口的高质量护理服务。


2.增加基层护理服务供给。人口老龄化带来疾病谱的改变,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扩大老年护理、康复护理等服务供给。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院(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增加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服务的床位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开展家庭病床和居家护理服务。


(二)加强护理队伍建设


1.持续增加护士数量。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护理队伍数量,重点提升从事老年护理、社区护理、传染病护理和安宁疗护的护理人员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护理人员数量。确保临床护理资源充足,医疗机构要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护理技术要求和工作量等科学合理配备护士人力,引导年资高、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留在一线,保证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不低于95%,满足临床护理服务需求。


2.提升护士培养培训质量。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胜任力为核心,建立“院校教育、继续教育、护士规培”等多样化、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确保学习培训覆盖护士执业全周期。注重临床护士“三基三严”培训,明确师资要求,坚持立足岗位、分类施策,结合层级培训、专科培训等提升培训的精准性,切实提升护士临床护理服务能力,培养够用、适用的卫生人才。强化重大传染病、重症监护、老年、儿科、急诊急救、康复护理、中医护理、血液净化等紧缺护理专业培训,科学合理安排护士培训考核工作,减少护士负担,缓解护士工学矛盾。

 

3.保障护士合法权益。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关于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的相关要求,在护士执业环境、薪酬待遇、培养培训、专业发展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条件。医疗机构要向护士提供必要的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有效预防和降低护士在护理工作中发生的职业危险,切实维护和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4.调动护士积极性。医疗机构要健全护理岗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在护士岗位设置、薪酬待遇、职称评聘、人力管理等方面,统筹考虑编制内外护士,实现护士职业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护理队伍激励机制,优化护士评聘考核和绩效考核,强化临床导向,引导护士立足护理岗位,夯实临床护理实践,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绩效考核结果与护士岗位聘用、绩效分配、奖励评优等挂钩,向临床一线护士和基层护士倾斜,通过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


(三)推动护理高质量发展


1.持续深化优质护理。进一步增加优质护理服务辐射面,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优质护理服务实现全覆盖,其他医疗机构实行优质护理服务比例显著增加。做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夯实基础护理质量,落实护理工作核心制度,完善护理服务流程,持续深化优质护理服务,促进护理工作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2.创新护理服务模式。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加大“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范围,以点带面推动“互联网+护理服务”、延续护理服务、上门护理服务等。以“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主,将机构内护理拓展至社区和居家,为出院患者、康复期、终末期、慢性病、母婴人群或高龄体弱、失能失智等行动不便的人群提供专业、便捷的护理服务。


3.持续加强护理学科建设。基于满足重大疾病、重点人群的临床护理需求为导向,加强护理学科建设,通过学科建设带动护理人才培养和护理服务能力提升。强化科研建设,持续改善护理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基于循证和临床实际构建护理服务指南和技术标准体系,提高不同地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护理服务同质化水平。


(四)补齐护理短板弱项


1、全面加强老年医疗护理。各设区市根据区域内人口老龄化情况、老年人疾病谱特点及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增加提供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床位数量。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规范化、标准化护理管理与服务体系规划。加强老年医疗护理人才梯队建设,增加老年医疗护理专业护士数量,提高老年医疗护理服务队伍人员专业化能力。各医疗机构按照功能定位,按需分类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的机构护理、社区和居家医疗护理服务。


2.提升基层护理能力。支持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护理专科联盟、专家联合团队等,通过技术下沉或输出管理、培训等方式发挥优质护理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帮助基层护理人员提高专业能力。充实基层护理队伍,增加基层护士人力配置,到2025年,在基层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达到5.3万。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大基层护士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基层护士在老年护理、康复护理、慢病管理和安宁疗护等方向的专业化能力。

3.加快发展安宁疗护。根据《安宁疗护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要求,深入实施安宁疗护。鼓励建设安宁疗护中心,有效增加安宁疗护服务供给以及提供安宁疗护服务机构的床位数量。积极探索形成多元化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加强安宁疗护队伍建设,加快培养从事安宁疗护服务专业人员。贯彻落实《安宁疗护实践指南(试行)》,不断规范从业人员实践行为,提升安宁疗护质量,提高生命终末期患者的生命质量。

(五)提升护理信息化建设水平

要充分借助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和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结合发展智慧医院和“互联网+医疗健康”等要求,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护理”工作,创新护理服务方式,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护理效能,为患者提供便捷、优质的护理服务。建立基于问题和需求导向,具备护士人力调配、岗位培训、绩效考核、质量改进、学科建设等功能的护理管理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发展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的护理管理。

(六)推动中医护理发展

健全完善中医护理常规、方案和技术操作标准。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发挥中医护理在疾病预防、治疗、护理、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护理进一步向基层和家庭拓展,强化中医护理人才培养,提升中医护理科研支持力度,建设中医壮瑶护理品牌,切实提高中医护理服务能力。

(七)强化护理交流合作

深入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间护理领域的合作与交流,特别是要充分发展地域优势,加大与东盟等国家在护理管理、人才培养、制度政策、护理技术等方面加大交流合作的力度。充分借鉴他国的先进理念、实践经验等,结合我区实际,完善护理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制度政策,助力全面推进健康广西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推进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护理工作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本地区全面推进健康广西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持续深化医改总体规划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护理工作与其他工作统筹部署、同步推动实施原则,有序推进。

(二)注重监测监控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监测评估方案,做好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工作。定期评估规划实施工作进展,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2023年,我委将对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贯彻落实本规划情况进行中期评估,2025年组织开展终期评估。

(三)强化经验共享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在对照本规划要求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因地制宜积极开展贯彻实施工作。聚焦重点任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勇于先行先试。在推动实施过程中,注重积累总结经验,分步推广实施。强化试点工作,及时推广地方创新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护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营造社会氛围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讲述“十四五”时期护理事业发展现状、解读政策、树立典型、缓解护患矛盾、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尊重首创精神,增进全社会对护理工作和护理队伍的了解,营造全社会“关注健康、关注护理、支持护理发展”的良好氛围。